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使用條款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係屬於群創智能集團格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iTake)會員服務。「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平台為本公司委託大創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網公司)管理之服務,平台經營之責任隸屬於大創新零售公司。請注意,當您勾選下列同意事項時,即視為您已充分審閱、瞭解及同意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

一、    服務說明

  1. 本服務為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合作推出,由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對寄件者提供運送服務並與寄件者成立運送契約。使用者於申請及使用本服務前應詳閱本服務條款。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功能,即代表使用者已充分審閱、瞭解及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之相關使用規範,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公布於本服務網站或本公司APP之相關使用規範、官網公告及常見問題集,若使用者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相關使用規範、官網公告或常見問題集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2.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並將最新服務條款公告於本服務網站或本公司APP,不另行通知使用者,若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同使用者同意並接受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3. 若使用者未滿20歲,除使用者本人應遵守本服務條款外,並請使用者之家長(或監護人)同時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使用者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為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使用者之家長(或監護人)亦已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基於上述充分認知,使用者同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以下約定:

二、    個人資料之運用及保護

  1.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對於使用者所輸入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行動電話號碼、會員帳號、電子郵件地址、信用卡資訊、銀行帳戶資訊、LINE帳號、聯絡方式及其他使用者個人資料等),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服務條款內所載特定目的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妥適保管。
  2. 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得於本服務條款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提供的個人資料
  3. 使用者同意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但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應保存期間較長者,從較長期間。
    (2)地區:提供會員服務地區。
    (3)對象: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因業務需要與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機構、及政府機關依法令要求提供。
    (4)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以書面、電子、雲端設備或其他足以記載及傳輸資料之媒介與方式。
  1. 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2. 行使前揭權利時,需由申請人本人向本公司客服中心申請,本公司將於確認使用者身份後,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
  3. 若使用者不願意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將無法獲得iTake與大創新零售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服務範圍

  1.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為線上的平台服務,實際的買賣契約存在於買方(「買方」)及賣方(「賣方」)(統稱「使用者」)之間,本公司並非買方與賣方買賣契約之間的主體,且本公司對這些買賣契約均不承擔義務。買方與賣方雙方將承擔有關買賣合約、商品刊登、購物擔保及相關事項之全部責任。
  2.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提供會員專屬金物流服務。請以免運購會員帳號密碼登入。
  3. 金物流服務:
    (1)    智取櫃取貨服務。
    (2)    「信用卡付款」方式系由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界科技)提供。綠界科技為「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委託之專業第三方支付金流服務商,提供安全線上付款及收款服務。買家付款之後,該網路交易代收款項,將存入綠界科技於兆豐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1. 匯款週期:
    買家在週一至週五取貨之訂單,於下週三匯款至賣家銀行帳戶,並於前天中午可查詢對帳。撥款日若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若因帳戶資訊錯誤導致匯款失敗,請盡速於「基本資料」內「銀行帳戶」修改銀行帳戶資料,款項將補匯於更新後的帳戶資訊。

    每週一為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補匯款日,若賣家於本周三23:59前帳戶完成修正,下週一補匯款日將收到本週一以前所有失敗之款項。撥款日若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銀行營業日。
  1.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客戶服務:
    官方LINE客服:@692iofoq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10:00-17:00 (中午時段12:00-13:00休息)。
  1. 信用卡付款客戶服務: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之信用卡服務由綠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界公司」)提供。
    信用卡或綠界會員申請問題,請洽綠界公司客服:02-2655-1775
  1.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僅提供交易服務,並不介入買賣過程,若買賣雙方遇到交易爭議,請向相關機關提出檢舉: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https://www.cib.gov.tw/service/report

四、    費用

  1. 寄件費用:依當月官網公告之運費金額,買方向賣方於免運購平台下訂單時將向買方收取該筆費用。
  2. 「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金流收款方式:
    (1)信用卡:服務費用為3%。
    (2)  Line Pay:服務費用為3.5%。
  3. 銀行匯費:如您的帳戶為國泰世華銀行,則不需扣除匯費。其餘銀行別,每個匯款週期僅扣除一筆$30元匯費,且銀行不另外開立發票。
  4. 交易成交費:「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不另收取交易成交費。
  5. 透過本服務已完成之交易如需進行退款,應依本公司公告之退款流程進行退款。

五、    帳號管理

  1. 本服務限使用者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轉售、借貸、設定質權或提供他人使用;若使用者違反前揭規定,所生之糾紛或損失,概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2.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除應妥善保管本公司會員之帳號、密碼外,並應不定期變更會員密碼,以維護本服務使用安全性。
  3. 若使用者遺失載有免運購會員之帳號、密碼,或發現有第三人冒用、盜用或意圖非法取得免運購會員之帳號、密碼時,應立即透過以下方式暫停本服務:(1)    網站申請:登入免運購會員網站,自行刪除帳號停止本服務,或使用者可登入免運購會員網站修改會員密碼,再自行恢復本服務(即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之各項功能權益。(2)    電洽客服:電洽大創新零售公司客服信箱(BTWservice@BuyTheWay.tw),由客服人員協助暫停會員權限。會員權限一經申請暫停即無法使用,如使用者欲再使用本服務(即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需在免運購會員網站重新申請註冊。當使用者解除暫停服務後,即需重新約定信用卡資料。
  4. 如使用者因使用信用卡衍生之相關問題,或本服務所約定之信用卡發生遺失、滅失、遭竊或喪失占有等情形時,應立即通知信用卡之發卡銀行。
  5. 經使用者通知、或本公司合理懷疑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異常狀況發生時,本公司有權立即暫停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直至該異常狀況解除為止。本公司不負任何因暫停本服務所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並得要求使用者提供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身分證明文件、切結書、警政機關報案證明等),以解除本服務之暫停使用。
  6. 如使用者有販賣商品不實或商品資訊有違法之虞,本公司有權不經通知立即凍結所刊登的商品資訊與賣場,並對使用者進行停權處置,即:暫停或終止該賣家使用本服務之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權利(包含但不限於暫停iTake之會員資格),情節嚴重時並得終止使用者所註冊之所有會員帳號,及本服務。
  7. 若使用者將本服務之帳戶使用於詐欺、騷擾、誹謗、威脅、侮辱或其他非法之用途,本公司可在未通知的情況下向執法機關呈報。
  8. 使用者欲停止使用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服務,應即向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客戶服務提出,並完成服務停止之申請,始生停止效力。

六、    使用者義務與責任

  1. 使用者同意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違反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
    (2)以任何方式干擾或破壞本服務平台及系統;
    (3)用於不法交易行為或有任何不當、不合常理之使用行為;
    (4)提供虛偽不實之信用卡資料或冒用他人個人資料;
    (5)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規定。
  2. 使用者因下列行為導致其權益受損,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
    (1)使用者未妥善保管會員帳號或交易密碼;
    (2)使用者出於故意或過失,而使他人知悉其會員帳號或交易密碼;
    (3)使用者之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因使用者自行改機、解碼、越獄或其他類似情形,致破壞或變更原裝置或本服務之安全機制及功能。

七、    材積

  1. 使用者應按貨品之性質、重量、體積等,做妥適之包裝,否則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得拒絕收件或要求另為妥善之包裝,或由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另為妥善包裝,但其費用由使用者負擔。
  2. 本服務所允收之貨品重量上限為5公斤;貨品之尺寸上限為長45公分、寬30公分、高29公分。
  3. 如使用者寄送之貨品,不符合上述包裝、尺寸、重量規範之貨品,本公司或合作業者有權拒絕運送並通知使用者付費領回,且該貨品於運送過程中造成貨品部分或全部破損,本公司或合作業者不負賠償責任。
  4. 本公司執行本服務過程中,得知貨品為禁止託運之商品者,得為緊急或適法之處置,或返還使用者自行或快捷業者處理,其所需之費用應由使用者負擔。

八、    禁止託運事項

若有下列任一之情況發生時,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得拒絕受理託運業務,並得即刻解除運送契約外,如發生遺失、毀損、遲延送達等,本公司或合作業者概不負賠償責任:

  1. 不符合本服務條款約定之貨品。
  2. 使用者未按規定詳實登錄各項資料者。 
  3. 未按貨品之性質、重量、體積等做妥適之包裝者。例如無緩衝材、裸裝。
  4. 使用者要求額外之負擔者。 
  5. 託運貨品違反法令或規章者(包含但不限於郵政法)。 
  6. 槍炮彈藥刀劍類等危險或違禁貨品。
  7. 液體、瓶裝液體之貨品。例如酒釀、鋁萡包飲料、中藥包、乳液霜、洗髮精等貨品。
  8. 生鮮、低溫(例如冰淇淋、蛋糕、雞蛋等任何需低溫保存之物品等)、     冷凍、餐飲或即食商品及貴重3C類(例如電腦主機、螢幕、手機、數位相機、家電等)貨品。 
  9. 貴重物品,例如身分證件、現金、有價證券、展演會票券、禮券、藥品、限量不可複製品、支票、金飾或鑽石等。 
  10. 信用卡、提款卡、標單或類似貨品。 
  11. 遺骨、牌位、佛像等。
  12. 寵物(例如狗、貓、小鳥等)、昆蟲、樹苗。
  13. 證件類,諸如准考證、身份證、護照、機票、入出境證明等。
  14. 不能再複製之圖、稿、卡帶、磁碟或其他同性質貨品。
  15.  逾期即失其效果或目的之節慶貨品、生日禮物、情人節禮物或同性質貨品。
  16. 煙火、油品、瓦斯瓶、稀釋劑等易燃、揮發、腐蝕性之貨品。
  17. 有毒性貨品。
  18. 具危險性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貨品。
  19. 其他經本公司或合作業者認定無法受理之貨品。
  20. 託運貨品價值超過新台幣貳萬元者。
  21. 發生天災地變或不可抗力之情事發生時。
  22. 易碎貨品(例如玻璃器皿、玻璃瓶裝酒、瓶裝罐頭、陶瓷、手工藝品、壓克力、塑膠等易碎品)之貨品。

九、    逾期處置

  1. 本公司或合作業者於無法確認取件人之身份或取件人拒絕受領或有其他理由無法收受時,於不負遲延及保管責任之前提下,得要求使用者在相當期間內對貨品做處置指示,逾期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得按貨品之性質逕為處置。
  2. 賣方寄送之商品抵達iTake智取櫃,2日之內買方均可前往全家取貨。一旦完成取貨,即不得退貨與要求iTake智取櫃退還代收金額,應由賣方自行受理退貨退款作業。
  3. 退貨商品配送至原寄件店舖,或賣方指定之退貨取件門市,同樣保留2日取貨期,未取貨件取回之服務費用原價39元。
    若2日內賣方未取貨,貨品將被送回本公司物流中心。領取該退件則由日翊將退件商品送回賣方並收取退件運費。
    若賣家15日內未至物流中心取件,將自退回當日起算留置於物流中心15日,如使用者未於15日留置期間內向本公司領取貨品或為處置指示者,視同使用者拋棄取回退回貨品之權利,本公司並得將該貨品丟棄或銷毀,因此所生之費用由寄件者負擔。
  4. 有關依前項規定處置所生之費用應由使用者負擔。
  5. 貨品依本條規定辦理者,視為貨品已為寄送,費用將不退還。

十、 免責事由

本公司於下列事由所引起貨品之遺失、毀損、遲延送達等損失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 貨品之缺陷、自然之耗損所致者。
  2. 因貨品之性質所引起之起火、爆炸、發霉、腐壞、變色、生銹等事由。
  3. 因罷工、怠工、社會運動事件或刑事案件所致者。
  4. 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或合作業者所引起之火災。
  5. 因無法預知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機關之決定所致之交通阻礙。
  6. 因地震、海嘯、大水、暴風雨、山崩等諸如此類之天災所致者。
  7. 因法令或公權力執行所致停止運送、拆封、沒收、查封或交付第三人者。
  8. 寄件委託單記載錯誤,或因使用者、取件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
  9. 未按貨品之性質、重量、容積等做妥適之包裝者。
  10. 危險性或有違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之貨品。
  11. 其他經本公司或合作業者認定無法受理之貨品。
  12. 不符合本公司公告之服務條款或法令規定者。

十一、 賠償上限

  1. 因貨品遺失、毀損或滅失所產生之損失,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將按訂單金額做為賠償依據(於發送地之貨品價值),且責任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整(含運費)以下稱「限度額」。
    若買賣雙方若私下用非本平台提供之付款方式進行交易,本公司或合作業者恕不賠償私下交易金額,僅以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平台建立之訂單總金額為申請理賠之依據。
  2. 因貨品遲延送達(係指貨品未於送達預定日交付)者,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對使 用者發生之損害,於運費之範圍內,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或合作業者若已經由電子郵件或電話或簡訊通知取件人取件者,不在此限。
  3. 如有同時發生貨品遺失、毀損、遲延送達所產生之損賠總額計算,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僅於限度額之範圍內賠償之。
  4. 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對使用者任何間接損失、衍生損失皆不負賠償責任。
  5. 本公司或合作業者對於本服務條款所定之各項運送、保管及賠償責任,僅對委託之使用者發生效力,對於取件人及其他第三人概不適用。
  6. 買賣雙方若私下用非本平台提供之付款方式進行交易,恕不賠償私下交易金額,僅以免運購團購物流服務平台建立之訂單總金額為申請理賠之依據。

十二、不可抗力事由

  1. 如發生下列不可抗力事由之一者,使用者了解本公司或全網公司有權於官方網站公告處理措施(例如遲延撥款、包裹配送遲延、暫停或中斷本服務)或變更、縮減本服務內容,如不可抗力持續3個月無法解決者,本公司或全網公司有權終止本服務。於發生不可抗力期間內,大創新零售公司與iTake免除依本服務履行的義務及遲延責任:
    (1) 本服務相關之系統、軟硬體設備或電子通信設備有緊急保養、維護、升級或施工情事者;
    (2) 發生突發性之系統或設備故障時;
    (3) 本服務所連結之相關通信或通訊服務,因任何原因而發生中斷、停止,導致服務無法提供時;
    (4) 本服務因發生天災、戰爭、罷工、恐怖攻擊、法定傳染病、法令限制、 主管機關處置措施、徵收、禁運、運送業者或金融業者發生給付遲延或 給付不能情事、暨不可歸責本公司或全網公司事由者導致無法提供、遲延履行部分或全部者。
  1. 除上述情形外,大創新零售公司與iTake不保證本服務運作時絕不發生中斷、延遲或錯誤等情形,連帶影響本服務之使用品質,並可能導致通訊中斷或延遲。因此,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
  2. 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消費者無法使用本服務因此衍生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失,大創新零售公司與iTake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十三、服務終止

  1. 如發生特定情形,本公司有權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或限制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2. 前揭特定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營業政策之調整,停止本服務之提供、依法律、法令、法院或政府機關之命令,或本服務發生無法繼續或無法預期之技術或安全因素或問題等。

十四、本公司依據本條約定情形終止本服務者,本公司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十五、智慧財產權

  1. 本公司所提供本服務之內容,包括所有軟體、文字、圖片及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接獲/觸之所有資料,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一切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受著作權法、其他智慧財產權法令及其他中華民國及國際法令之保護。
  2. 使用者不得有任何侵害本服務或第三人之權利或智慧財產權、違反任何法令之行為;一經發現,本公司得報請有關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請求使用者賠償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所受之損失。

十六、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服務條款所定之任何條款之一部或全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十七、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1. 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 使用者與本公司因本服務、或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如有涉訟,除法令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者外,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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